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

議程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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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事規則


※單篇發表時間十五分鐘,全數發表完後,再由講評人講評各篇,講評結束後開放現場發問與發表人回應。原則上講評時間十五分鐘,十分鐘為現場提問與回應,但不嚴格限制,視現場狀況而定。

※發表時間還剩三分鐘時按鈴提醒(一短聲),表定發表時間結束時按鈴提醒(一長聲),之後每一分鐘按鈴提醒(兩短聲)。

※每位提問者發言以1分鐘為限,請主持人負責掌控現場提問之流程。待現場提問結束後,發表人依論文發表順序回應評論人與提問者,每位發表人回應以3分鐘為限。


  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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